撰稿/宋 元(记者)
1月23日晚间11点,本刊记者来到山西省闻喜县东镇川口村李海仓的家门口,门对面,就是海鑫集团的大门,大门内就是李海仓遇害的办公大楼,距离李家的门口不过三四十米。
海鑫集团的一些工人被抽调了出来,在李家的门口搭钢架,缠松枝,悬挂出一副挽联:“心因父逝,心滴血肝胆碎裂欲断肠;月窥吾悲,月无光千里奔丧终长恨”。表达的是李海仓儿子和女儿的心情,因为父亲去世,在国外读书的一双儿女都赶来奔丧。
一条小马路穿过川口村,一边是村民的房舍,一边就是海鑫集团。村民的房舍上都悬挂着旧岁没有撕去的春联,而海鑫集团的每个门口都扎上了松枝,挂出了一副副崭新的挽联;一边是褪色的红色,一边是簇新的白色和黑色。
沿南门向西走300米,是海鑫公司的新办公区和住宿区,高耸着未装修完的办公大楼,还有几排别墅。
闻喜县四套班子已暂时接管了海鑫集团,集团正常运转,机声响作一片,五六个硕大的烟囱内喷着黑烟。“工作正有效地进行。”案发后,这是地方政府对外一再强调的一点。在生产门门口(北门),穿着蓝色工作衣的工人进进出出,5个穿制服的年轻人在门口打闹嬉戏,胳膊上写的字样是经警,但他们自称是保安。
灰扑扑的土地,灰扑扑的房舍,灰扑扑的天空,与这大片的灰扑扑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色彩绚丽的花圈堆积如山,擦得一尘不染的豪华轿车一辆接着一辆,一些西装笔挺的地方官员和商界人士都赶来吊唁。有的轿车的车顶上,绑着直径3米的大花圈,径直驶入海鑫正门。海鑫办公大楼现已改作灵堂,每有人前来吊唁,就有人通过麦克风报出吊唁者的职位和姓名。从东镇到闻喜县里,从运城市里到山西省里,前来吊唁的人几乎没有间断。
除了几位老人,川口村的村民对外人大都持相当戒备的心理,态度冷淡,不愿说话;而海鑫集团的职工只是简单说一两句李海仓的“好话”,也都难以采访。
没有当地市委宣传部的同意,记者就不能随便进入灵堂。七八名警察在门口往来张罗,维持秩序。灵堂的门口,贴着一张讣告:“全国政协要员(原文如此)、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山西省工商联副会长、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运城市工商联会长、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仓同志于2003年1月23日上午11时30分在山西省海鑫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不幸逝世,享年48岁。”
在当地所在的东镇,镇政府的院子里国旗降了半旗。然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委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第二款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同时规定:“依据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据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