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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申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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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7日00:2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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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维也纳1月6日电(记者 林川)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张炎大使6日在此间表示,中国将一如既往支持一切有利于和平解决朝鲜核问题、有利于维护朝鲜半岛和平稳定以及保持半岛无核化地位的努力和主张。
张炎大使当天在国际原子能机构1月特别理事会通过朝核问题决议后就有关问题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的立场。他表示,中国历来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朝鲜半岛扩张,十分关注近来围绕朝核问题的局势发展,真诚希望这一问题能以对话的方式尽快得到妥善解决,使朝鲜半岛真正实现和平与稳定,使这一地区的国家都可以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张炎指出,中国一贯认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建设性的对话、磋商和真诚的合作,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唯一正确和有效的途径。以对话的方式和平解决朝核问题不仅符合有关国家利益,也有利于地区和平与稳定。中国政府从这一立场出发,一直在积极做有关各方的工作,推动朝核问题通过对话的方式得到和平解决。他说:我们注意到,有关各方也均表示愿意通过外交方式和平解决朝核问题,这值得欢迎,国际社会应予以支持和鼓励。
张炎强调,为给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当前有关各方都应保持克制,以冷静和审慎的态度处置有关问题,避免采取任何有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升级的行动。他说:我们真诚希望有关各方从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采取主动行动,打破僵局,为恢复对话创造有利的气氛和条件。
张炎在发言中肯定了朝美1994年达成的“框架协议”对保持半岛无核化和维护半岛的和平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指出,有关各方在当前形势下继续遵守协议,履行所作的承诺,对缓和局势,并最终以符合所有各方利益的方式解决朝核问题具有积极意义。
张炎最后表示,中国将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维护朝鲜半岛的和平与稳定以及保持半岛无核化地位,继续共同作出努力。
国际原子能机构特别理事会6日下午通过的决议强调理事会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的愿望,支持为通过外交手段促进朝鲜半岛无核化所作的努力。
决议重申,按照《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原子能机构与朝签订的保障监督协议继续有约束力和有效,双方有义务进行合作,促使协议规定的监督保障得以执行。决议呼吁朝鲜立即与机构全面合作,允许机构在其核设施重新安置封条与监视设备以及随时采取各种必要手段进行监督保障,包括监查人员重返朝鲜。
决议还要求朝方能让国际原子能机构核实其所有核材料均已申报并置于保障监督之下。作为第一步,国际原子能机构特别理事会要求朝方立即同机构官员会晤。
由于美国以朝鲜违反朝美核框架协议为由,于去年12月停止向朝提供重油,朝于当月22日解除对其核计划的冻结,撤除国际原子能机构安置的监控设备,并于27日要求机构的监查人员离境。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共有35个理事国,每年举行4次例会。本此会议是继去年11月会议后国际原子能机构再次为解决朝核问题召开的理事会会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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