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今天(6月26日)从广东高院获悉,在国际禁毒日期间,广东各级法院共组织召开宣判执行大会54场,判处了各类毒品犯罪分子164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的为53人,重刑率为32.3%,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为配合全省“禁毒03工程”的部署,今年初广东高院对全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作了精心部署,各级法院均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在毒品案件较为集中的法院设立专门审理毒品案件的合议庭,安排精干力量抓紧审理。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和“稳、准、狠”的方针,确立“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刑事审判新理念,注重宽严相济,正确定罪量刑,严格把握死刑的标准和条件,把每一宗死刑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据了解,今年1到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517件2260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 2.5%和20.7%;判处毒品犯罪分子1523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直至死刑事479人,重刑率为31.5%.成功审结一批特大贩毒案,如湛江中院审理的被告人余武等7人与缅甸毒贩勾结从境外非法携带毒品进入云南境内,贩卖海洛因12491克;广州中院审理的被告人那金江等8人采用吞服毒品乘坐飞机的方式从云南向广东运输海洛因7941克等,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 为加强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的指导,确保办案质量,广东高院继去年下发《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后,又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标准进行了调研总结,并归纳形成了《关于毒品犯罪案件有关数量量刑标准的参考意见》,对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胺50克至150克以及小额毒品犯罪量刑标准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对“禁毒03工程”的启动以来审理毒品犯罪案件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确保了案件质量、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据广东高院刑庭负责人罗少雄介绍,当前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走私、贩卖、制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案件多、毒品数量大,近年发案数量呈上升趋势,广东已成为毒品贩卖的重要集散地之一。二是毒品犯罪形式呈现多样化,作案手段更为狡猾和隐蔽。有的重金聘请“专家”制造“冰毒”,有的利用避孕套包装毒品后吞入体内进行运输,有的与国外贩毒分子勾结,形成贩卖、运输、走私毒品“一条龙”。三是毒品种类花样翻新,除了鸦片、海洛因、冰毒外,还出现了“摇头丸”、“K粉”、氯胺酮、美沙酮、安定等毒品犯罪。他表示,全省法院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结合广东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为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蔓延发展的势头压下来,促进全省社会治安环境不断改善作出新的贡献。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