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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边工棚存放天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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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9日11:5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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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边工棚存放天那水
深圳宝安三个非法仓库被责令限期搬迁
本报讯 (记者李强 通讯员孙善文 谢海晏)昨天,宝安区内三家设在山边工棚内的化学危险物品地下存放窝点被宝安区消防部门依法作出重罚处理,并被责令限期搬迁,一特大火灾隐患被及时“扑灭”。
11月7日下午,宝安区西乡消防中队与当地政府开展联合消防检查,在西乡镇银田工业区附近的沙园山边的工棚内,发现了三家几乎连为一片,每家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销售窝点。经消防检查人员初步调查,这三家窝点分别由湖北人韦某、梅州人蓝某、潮州人邱某经营,今年9月,他们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这里租用了非法搭建的工棚,设办易燃易爆品仓库和销售点,从东莞、茂名等地购进化学产品,供附近的工厂使用。检查人员当场发现,工棚内设置了厨房及宿舍,没有任何消防设施,里面电线乱拉乱接,仓库和宿舍也不做任何分隔。就在消防人员检查时,几名员工甚至还在危险品仓库内抽烟,万一不慎引起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有关消防法规,西乡消防中队当即签发了《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对窝点内存放的200多桶共15吨天那水、工业酒精、白矿油、二氯甲烷等易燃易爆品全部查扣,并传唤了当事人。
经耐心教育,韦某等人均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吸取教训,并书面保证,不再非法经营。11月8日,西乡消防中队对韦某、蓝某、分别作出罚款1万处罚,对邱某作出了罚款2万元处罚,要求其立即进行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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