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周先生的儿子因小事受到父亲批评服食了200多片“安定”。虽然被抢救过来,但至今神志不清。据悉,事发前其在附近药店一次性购买了1000片“安定片”。为此,周先生对该药店提出索赔。 转自搜狐 受父批评狂吃“安定”昏迷不醒 转自搜狐 据周先生介绍,3月2日傍晚,他的儿子在家突然昏迷,不省人事,旁边桌子上摆着一大瓶“安定片”。经医生全力抢救,儿子虽然苏醒,但却显得神智不清,还失去了部分记忆。周先生事后算了算,原先装有1000片“安定片”药瓶,现在只剩下了700多片。周先生告诉记者,儿子服食“安定片”前曾因小事受到他的批评。 转自搜狐 千片“安定”竟可在药店一次购买 转自搜狐 周先生说,儿子吃下的“安定片”是从附近的一家小药行一次性购买来的。周先生认为儿子能有机会一口气吃下200多片“安定片”,全是该药行的错。为此他找到这家小药行质问女营业员,怎可以一次性卖出1000片“安定”,并要求该药行赔偿儿子的医药费。 转自搜狐 3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这家小药行进行采访。据药行营业员杨女士介绍,最初她只卖了1元50片“安定片”给周先生的儿子,但对方称自己是医务人员,需要整瓶。杨女士再三嘱咐之后,便将一整瓶“安定片”以18元的价格卖给了他。哪料到却出了事。 转自搜狐 杨女士认为,周先生的儿子是成年人,自己买“安定片”并超量服用,这一后果应由他自己负责,没道理向她索赔。 转自搜狐 严管药品销售需依据医生处方 转自搜狐 记者昨天咨询了汕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据该局有关人员介绍,国家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4类特殊药品,属“严管药品”,不得擅自生产、销售经营。目前,全市经备案许可销售的只有20多个医疗机构网点。“安定片”属“精神药品”,按规定,备案许可网点需依据医生处方,且在规定常用量情况下使用,处方还当留存两年备查。有关人员表示,若经举报发现有违规擅自经营“特殊药品”行为,将予以查处。 转自搜狐 作者:记者王冲寒 通讯员肖彤兰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