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以执法的名义漠视生命
2002年8月9日07:09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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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余恨
忘了是在哪部电影中看过的,一位出租车司机拉着一位急症病人,为赶时间连闯红灯,引得背后几辆警车呼啸急追。当警车拦下“的士”得知情况后,不仅没有处罚,而且几辆警车还在前鸣笛开道,病人终于得救了。看到此时我感动得眼睛湿润了,不仅为古道热肠的“的哥”,也为当机立断富有人情味的交警,更为他们对生命的尊重!在现实中,一个朋友也曾有幸在我生活的南京遇到过类似的一幕,每次他叙述起来都很激动。
可是,在看到“交警执法扣车一小时,大出血产妇殒命”的新闻时(8月6日《现代快报》),强烈的反差使我异常愤怒。且不说该不该在一段不到200米的路上被交警连查两次,当得知车里面是下体出血不止的产妇后,依然以司机没有证件为由将车扣住不放,就无论如何让人不能理解和平静了。“17岁的外甥李虎虎扑通一声跪在(指导员)刘亚平的脚下,双手抱住警察叔叔的腿,不停地磕头,哭着哀求:‘叔叔,行行好,让走吧,我小姨快不行了。求您了……’然而,李虎虎长时间的跪求仍未说动刘亚平放行,得到的答复是:‘有病人也不行,必须接受检查。’”。家属们哀求的哭声打动了每一位围观群众,但就是打动不了执法交警“坚硬的”心。
读罢新闻,有几个问题我不能不问:假如车上的不是普通农妇,而是刘某的妻子或者姐妹,他放不放行?假如知道车上的是某领导的亲戚,刘某放不放行?甚至哪怕车上是他的邻居,他放不放行?
在新闻中,第一位交警在花了4分钟时间了解情况后,予以放行,还叮嘱开慢点,就表现出了灵活性。不知道事后,这位交警会不会被指导员刘亚平批评“原则性”不够?严格执法固然值得嘉许,但“严格”到没有同情心的地步,就变味了。须知,执法也是一种服务;执法的主体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而不是机器。
在这件事中,表面上是刘亚平僵化的执法思维导致了产妇的死亡。向深处讲,是异化的权力观让刘亚平在百姓面前冷漠无情。很难想像,一个面对生命都如此绝情冷酷的人,能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我们有些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手里掌握着人民给予的权力,但对人民的利益却漠不关心,从而导致群众与执法部门产生了一定的对立情绪,这是需要我们深刻反思的。好在这样的情况毕竟不是主流。8月5日的《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杭州出台10项新措施,交警人本化服务”:杭州市交警部门日前推出人本化系列服务措施,对有特殊情况的违章车辆,如婚丧车辆、执行公务的车辆等,先予放行,事后处理。这显示出交警部门在严格制度的同时,更多地让制度体现出人性化的色彩来。毕竟,制度是为人服务的。
再回头看一下,对于载着一位大出血产妇的车辆,有什么借口扣押一小时之久呢?不知道那位冷血的刘亚平能不能心安理得地睡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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