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
2002年6月21日08:55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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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20日讯薛勇康、记者江宛柳报道:总后勤部按照江主席和中央军委的指示精神,1999年以来,积极稳妥地组织军队采购制度改革。据不完全统计,总部和大单位集中采购物资53亿元,节省开支近5亿元,取得了明显的效益。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军队现代后勤保障制度,在“十五”开局之年,经江主席批准,中央军委颁发了《总后勤部深化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改革总体方案》,这标志着我军 采购制度改革由局部试点进入了总体设计、全面推进的新阶段,初步形成了与国家政府采购制度相适应、具有我军特色的采购制度框架。
记者从总后有关部门了解到,深化军队采购制度改革,首先是改革采购模式,将以往“家家跑市场、户户搞采购”的分散采购调整为集中采购。3年来,总后机关将各部门负责的物资纳入目录统一管理,集中采购规模达29亿元,节约经费近3亿元。去年,全军6048万元的文化器材集中采购,比预算节省了600万元。沈阳军区分三片集中采购取暖煤35万吨,节省1050万元。这充分体现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团购买的优势。
改革采购方式,缩小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和定点采购的比例,扩大招标采购的范围,是军队采购改革的另一个特点。总部明确规定,凡一次性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物资、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程和30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原则上都要实行招标采购。这不仅节省开支,而且使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取得明显经济效益。2000年以来,全军物资系统组织招标采购物资5.7亿元,节约开支6343万元。今年北京地区军队医院联合组织药品器材招标采购3亿元,节省5800万元。
改革采购程序,变“一家管”为“多家管”,实行分段管理、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是军队采购制度改革的又一明显变化。过去采购是一家从头管到底,现在是按照事业部门提出需求,采购机构组织采购,财务部门集中支付,审计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对在采购预算编制、计划下达、组织实施、质量验收和资金支付等环节上,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使采购的全过程、各要素都置于监督制约之中,增加了透明度,堵塞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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