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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困难家庭子女就业 登记申报本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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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1日08:09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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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人事局获悉,南京市近期将启动全市特困家庭2003届高校和中专校毕业生申报登记、计划安置工作。经市总工会认定为2002年度市级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2002年度南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可持市总工会出具的2002年度市级特困家庭证明、民政部门2002年12月发放并经审核有效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南京市城乡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毕业生所在学校发放的《普通高校、中专校双向选择推荐表》原件、《学生证》、《身份证》以及在校学习成绩和个人求职材料,于2002年12月—2003年6月底,到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填写《南京市特困家庭毕业生计划安置申请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地点为成贤街119号南京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南京将从2003年3月起陆续下达具体的指令性指标,实行一次性计划安置。对不服从计划安排的毕业生,将视为自行放弃计划安置资格。(施仁仕 施晓虹 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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