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高校招生录取在即,昨日,省招办就我省实行网上录取后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的体制、方法和原则进行了说明。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进行录取,并负责对不录取考生作出适当解释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办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录取名单经省招办确认备案后,学校据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上加盖本校校章直接寄达考生。省招办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必要的监督,未经国家教育部和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招生。高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方法是:高等学校在所调阅的考生档案中,根据考生所填志愿、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情况、高考成绩总分与相关科目成绩,并参考其他有关材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记者何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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