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欧漫 通讯员 穗纪宣)广州将密切留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兼职、兼职取酬问题以及住房问题。这是昨天召开的广州市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人廉洁自律工作会议传出的消息。 广州市副市长林元和昨天在会上说,针对当前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中央纪委、监察部已明确表示,国企领导人员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批准兼职的,兼职单位给予的工资或其他报酬应上交本企业。兼职企业给予企业领导人员的股份及其红利也视为兼职取酬。 此外,今年以来广州市出现了个别企业违反房改政策和财经纪律,以奖励名义动用大额公款换购住房的问题。这应引起广州市国企和企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林元和还强调,落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人廉洁自律工作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四项制度:一是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二是实行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三是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四是企业招待费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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