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娜:网上有一个网友说时间间隔不少于四年,并且女方小于28岁。可能他理解错了。如果这样的话,是不是要提倡早婚。 李芸莉:应该是“或者”,不是“并且”。只要符合一条就够了。现在据北京市计生委和北京市统计局的调查,北京市的妇女,现在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平均年龄已经在26岁多了。所以如果我们再要去规定必须间隔四年,就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到30岁以后去生。30岁以后再生育,对于妇女的身体健康,对于孩子的身体健康都不是最佳时期,所有改成“或者”。 米娜:体现了条例修订以人为本的理念。今天的活动还有一个分会场,在花园村那边,那边同样有60多人现场收看今天的网上直播的实况,也有问题从网上传输过来。他们提的问题,户籍在外省市的女方与本市男方结婚,其生育服务证由本市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吗? 李芸莉:本地的男子和外省的妇女通婚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目前还是按户籍所在地办,但是我们正在研究,因为最近公安部门把随户落户这条已经放开了,孩子可以随着父亲入,我们正在研究这部分人是不是可以由北京发证。这不光是北京一家的事,还要和外省市协调,各省市的生育政策不一样,办理生育服务证的程序不一样,还有全国统一的问题,我们正在研究。 米娜:希望最终能够方便群众。还有一个,育龄夫妻符合法规规定的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应当在何时申请办理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李芸莉:应该在怀孕之前,夫妻双方申请,经过区县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在怀孕之前领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这在北京市政府有一个市长令,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有具体的规定,那个管理办法在我们的网站上也有,大家可以去查询。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