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卢长生 刘黎明 记者高望报道 凭借一身警用大衣和几个假“警官证”,几名歹徒冒充警察四处敲诈,一会儿说收购站业主收赃、一会儿说某领导受贿、某人曾经嫖娼、某人又卖假酒……理由五花八门,这些“心虚”的人被他们勒索了价值2万多元的财物。日前开原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孙爱东等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3年不等。 2001年10月,3名被告人根据发现的“线索”,窜至开原市铁西高速公路立交桥下一旧物收购点,孙爱东身穿一件警用大衣,上前出示“警官证”,谎称是“公安局的”,以该收购点收赃为由,向业主敲诈人民币1000元。2001年10月30日下午,经过一番“明察暗访”后,李长军、孙爱东、郭俊平3人窜至开原市热电厂一领导办公室,谎称是“××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以该领导受贿为由索要人民币1万元。2001年11月上旬的一天,孙爱东、郭俊平、王斌、李仕众(另案处理)4人乘出租车窜至开原市靠山镇靠山村刘某家,孙爱东出示“警官证”,谎称是公安局联合调查组的,以刘某卖假酒为由,索要人民币200元。 敲诈屡屡得手,几名被告人继续“出动”,终于碰了钉子。2001年12月5日,孙爱东、李长军乘出租车窜至开原市庆云堡镇王屯村王某家,谎称是“公安局的”,以王某曾经嫖娼、盗窃为由,准备索要人民币3000元。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3名被告人均被开原市公安局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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