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丝毫都不怀疑“人性化”是一个仁慈而美好的词汇,但是同时我也坚信,并不是每一件贴上“人性化”标签的事情都如同这个词汇本身一样无可置疑。 时下“人性化”响声最大的领域,一个是教育界,一个是司法界。在教育界出现了所谓“人性化”教育的探索,比如教师改作业时红色的叉是不应该使用的,因为它有可能伤及孩子的自尊,是不人性的。又如某篇记载着列宁翻越山岭的文章被要求撤下课本,据说是因为不能将孩子们推向登山的危险境地,否则是没有人性的。再如见义勇为被认为是教唆孩子做无谓牺牲,而被扫除到中小学生守则之外,自然也是因为它太没有符合“人性化”的要求。 在司法界,“人性化”的举措就更多,比如刑事案件的被告出庭要带上头套,否则是不人性的。又如,正在服刑的犯人是要允许他们结婚的,否则也是不人性的。还有,罪犯的性生活要求是不能马虎的,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就有了所谓“月末同居”、“鸳鸯房”之类的“人性化”举措。 要评价上述种种“人性化”措施是不是好措施,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问题:其一,这些措施本身是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人性化的措施;其二,这些措施的执行会不会得到人性化的结果。 教育界的那些个“人性化”探索,在实施者们看来自然是迫切万分时不我待的。问题是,教师发现学生做错了题而在他的本子上打一个红叉,这样的举动会给孩子造成伤害吗,不打叉之后孩子们会因此而受益吗?这样做到底有多紧迫?也许孩子们会脆弱到这个地步的,但不是今天,今天的孩子们面临的伤害远比这个来的猛烈、来的让人心寒。教师猥亵侮辱学生而被处以重刑的新闻,已经不是一件两件。如果这种例子过于极端的话,学生因被老师骂为“连坐台的资格都没有”或者“猪中极品”而自杀的例子,也不是一起两起了。“人性化”究竟应当先解决后面这些问题,还是前面所谓打叉打钩的问题,我认为没有继续分析的必要。 就算这些“人性化”举措有一万个必须实施的理由,实施之后会如何呢?红色的大叉自然是取消了,学生们的自尊心得到了前所未有的保护。可是,人生能一辈子都没有风雨吗?一旦遭遇坎坷,连看见一个红叉都认为是受到伤害的这些孩子们,他们的路能顺利地走下去吗? 见义勇为取消了,“无谓牺牲”的可能自然没有了,一切有可能导致“冒险”的课文都删去了,孩子们进入的自然是一个人造的太平世界了。然而,这样造就的将是怎样一代没有血性、不敢抗争的人,有谁想过吗? 我承认司法界的确需要更多“人性化”的举措,然而头套、结婚、性生活是当前最迫切的东西吗?超期羁押、刑讯逼供之类的顽疾,这些东西可是符合人性要求的吗?既然不人性,他们比之头套之类,不重要吗?某省人大检查看守所,发现一些地方的在押人员居然是站着睡觉的,因为监所面积太小,连全部人员躺下的地方都没有。如果仅仅看到那些性生活之类的“人性化”报道,还让人误以为看守所一类地方的环境已经好到需要进一步关心性生活的地步了呢!没有忙到点子上的“人性化”,算是有人性的表现吗? 司法机关可不可以擅自进行“人性化”实验,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司法的职能在于“司”,在于执行,而不是代为立法或改法。服刑罪犯的最起码特征就是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人身自由都暂时不存在了,还何谈结婚,何谈享受性生活?刑罚的功能是改造,但是它是通过惩罚来改造。满足性生活之类的“人性化”实验势必弱化这种惩罚功能,让刑罚变得温文尔雅起来。可是,犯罪分子不惧法、普通百姓心态失衡的恶果也会接踵而来。对性生活的迫切渴望,不独服刑的罪犯,民工也有,可是为什么没有谁首先帮助民工实现他们对“人性”的渴望?罪犯可以得到,而身为自由人的民工不可说得到,这是什么逻辑? 那些所谓的“人性化”举措,不管是教育方面的,还是司法方面的,正因为它们的偏颇,所以应当三思而后行。越走越远的结果会怎样?眼前就有这样一条新闻:都江堰中一名弱女子深夜遭遇歹徒追杀,发出撕心裂肺的呼救,整条大街的居民听到了呼救,却无人开门制止;惟一还开着门的店主居然马上拉下了卷帘门!这名女子最后在绝望中被暴徒殴打致死……教育的所谓“人性化”会造成民众的胆怯而卑鄙,司法的所谓“人性化”会让歹徒残暴而无惧,都江堰惨案已经将明天的恶果展现在我们眼前! (作者 周东飞)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