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广辉 实习生姚鹭鹭)记者昨日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我省物价、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发文,提高我省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
新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为:省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000元/例次;设区市级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00元/例次。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方预先缴纳。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要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方支付。医学会受理并已完成调查取证工作,但尚未召开专家鉴定会,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扣除所缴鉴定费的40%,其余退还缴款人;受理后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的,扣除所缴鉴定费的10%,其余退还缴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