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消息:《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起正式施行,《条例》首次对“乱晾晒”顽疾明确了处罚原则:“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和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吊挂、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卫监察组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可处20元罚款,对单位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乱晾晒”现象有多严重?前些日子,趁一个难得的晴天,记者乘66路公交车由南向北,沿途目睹一些路段上“乱晾晒”比比皆是,与国际大都市的形象极不相称: 位于天目中路的闸北区人才服务中心门口,几棵行道树上都晒满了衣物,与修葺一新的道路形成鲜明的反差;浙江路海宁路交界处的绿化隔离带里,不知哪个“破烂王”把几十张潮湿的箱板纸晒在了铁栏杆上,斑斑污迹,令人作呕;河南南路某处的沿街楼房,二楼有不少人家把晾着衣物的竹竿向外一叉,直接搁在架空电缆上,附近的“河南南路”路牌也被几件乱晾晒的衣物遮住了;蓬莱路一处变压器铁架下,挂满了尚在滴水的衣物,让人捏一把汗;敬业中学门口停放的自行车上,晒了好几床棉被;南车站路上,十几件婚纱“上了树”,一边还挂着一把已经看不清原来颜色的拖把…… 市市容环卫局市容处负责人强调,遏制泛滥成灾的“乱晾晒”现象,必须坚持堵疏结合。一方面,要依照新《条例》,对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树木、护栏、路牌、电线杆等设施上的吊挂和晾晒行为,执法人员要坚决予以查处;另一方面,新《条例》反对在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晾晒,是倡导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罚则,需要采取“疏”的办法。目前他们已经会同区县、街道研究了一些对策:例如,发动二级旧里弄遍布的街道,在“大弄堂”里搭建一些专门供晾晒的场所;双休日由社区街道出面联系附近的中小学校向居民开放操场,供晾晒用;结合屋顶拆违,由物业公司开辟一些非景观区域的居民楼屋顶,搭建专门的晾衣架,供居民晾晒;发动有条件的社区街道购置一些烘干机,以成本价提供给居民烘干衣物等等。 遏制“乱晾晒”,也需要市民转变观念。 环境专家指出,乱晾晒除了有碍观瞻,对晾晒者自身也有很多危害:衣物晒在交通干道两边,汽车尾气散发在空气中的一些有害成份就会吸附在棉被和衣物上,进入人的呼吸系统;衣物晾晒在树木上,枝叶上的花粉、虫卵、除虫剂等会黏附在衣物棉被上,引起皮肤过敏或呼吸系统疾病;电力局有关人士指出,马路上的变压器,通常外壳是绝缘的,但也不排除个别变压器发生安全隐患的可能,所以在变压器的铁架子上任意晾晒是极其危险的……身居现代化大都市的上海人,是到了告别“乱晾晒”的时候了。(吴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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