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将取消乡镇市长“选举” 未来改为官派
2002年9月19日09:36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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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19日电:台湾当局将对岛内的地方选举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当局“行政院”昨天通过“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确定取消乡镇市级“自治选举”,明定乡镇市长改由县长任免。
草案计划从2006年、即本届乡镇市长及乡镇“市民代表”任期届满后开始实施。该修正案条文以取消乡镇市“自治”地位,废除乡镇市级“自治选举”为重点。乡镇市长未来需有公务人员任用资格。另外,乡镇市有的财产、资产、负债、税课收入等,均由县概括承受。
此外,由于台北市强烈抗议等因素,该修正案将“直辖市”、县市同级化的条文取消;另外原本县市升格“直辖市”的“门槛”从125万人口降为100万人口的提案未通过,使得台中市升为“直辖市”的梦想破灭。
据悉,此一修正案将送交当局“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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