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江) 今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首次授予40名中国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为一级大法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及其他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39人为二级大法官。法官等级制度在中国得以实现。 一级大法官祝铭山称今天为“中国法制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日子”,“法官等级制度的实行,是司法改革的重大成果。”他表示,作为一名中国大法官,将继续忠实于宪法和法律,忠诚地履行职责,“绝不敢有丝毫懈怠”。二级大法官秦正安表示,要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法官居中裁判观念,切实做到司法公正,为国家和人民鞠躬尽瘁,无愧于大法官的神圣使命。 根据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实行法官等级制度。法官的级别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四等共十二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当然的首席大法官。大法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产生,分为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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