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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大学生购物少付2元钱被打折鼻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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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04日17: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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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网讯 据信息时报报道,去商场购物,出门时因为少付一节价值仅2元钱的7号电池,广州一名大学生竟被商场“保安”殴打得满身是血、呕吐不已,鼻骨几乎骨折,这是6月20日晚上10时许发生在广州市白云区松南路附近的荟翠货仓商场的一幕。昨天(9、3)上午,大学生赵青华把荟翠货仓商场告上法庭,索要5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白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大学生少付2元遭暴打
原告赵青华是广州一学院的大二学生。赵声称,事发当天晚上,他到家附近的荟翠货仓商场逛了一圈后,拿了两瓶汽水和一节电池到柜台结账。付了两瓶汽水的钱后,准备离开,谁知刚出门,就被商场一保安模样的人叫住。这时,他才醒悟电池没给钱。
该“保安”带着赵进了商场办公室。在那里,赵被一口咬定是小偷,但他坚决不承认。
大约5分钟后,另一个“保安”把赵拖到隔壁的货仓里,并继续逼他承认偷电池,赵依然拒绝。于是,他的鼻梁先挨了一拳,接着,鼻子、面部、后脑等几处都遭到拳头的重击。“你再不承认,你一定会死的。”“保安”边打边威胁。
事后,赵说,当时他流了很多血,又头昏脑胀的,为自身的安全,他只好屈辱地承认了偷东西。
对方见赵青华承认后,便把他从仓库带回办公室,要他写检讨书,并扣押了他的身份证、学生证、信用证、手机和钱包等物。
多处受伤告状索50万
被拘禁约半小时后,赵青华见几名“保安”离自己有一段距离,马上一个箭步冲出办公室,接着一路狂奔回到家。家人见赵青华满身是血,立即把他带到白云区公安分局松洲街派出所报案。随后,向赵青华施暴的“保安”被拘留。
从派出所出来时,赵青华感觉头疼得厉害,并呕吐不已,家人把他送往附近医院。经诊断,赵青华全身多处受伤,头部后脑有血肿并有恶心呕吐现象,鼻部被打伤,疑为鼻骨折。
而松洲街派出所也委托广州市法医学会对赵青华的伤势进行了鉴定,结论是:赵青华鼻部、头部、左右上股、左右下肢多处有损伤,符合钝物所致,属轻微伤。
因双方协商不成,赵青华把荟翠货仓商场告上法庭,要求商场在广州日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费50万元。赵青华在诉状中称,自事发后,他精神损害十分严重,至今情绪低落,没有安全感,精神障碍严重。7月7日经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脑系科门诊测试结论为: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恐怖、偏执。现在他无心向学,精神集中不起来。
庭审直击
焦点1
是否适用《消法》规定
赵青华的代理律师提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31条规定,经营者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消费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物品,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5万元以上的精神赔偿。赵青华根据这条法规,提出了50万元的精神赔偿。
但商场方认为,本案不适用该规定,因为赵青华的的确确没有为电池付账就走出了商场大门。因此,商场根本没有“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消费者”的行为。
焦点2
精神障碍是否殴打所致
据赵青华的代理人在庭上称,事发后,赵的同学和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这给本来就内向的原告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广州市脑科医院对其确诊为“反应性精神障碍”,而且有自杀倾向。赵青华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些都是由于6月20日那次在商场被打的经过造成的。
但商场方认为,赵青华本身内向、抑郁,有现在的症状责任不在于商场。商场同时怀疑赵本身就有精神问题,但没有对此举出证据。(记者 吴秀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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