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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修改法案:同性恋可组家庭 死刑逐步废除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7日10:08 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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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10月27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行政院”日前完成“人权基本法”草案的整合,为保障同性恋者权益,同意“同性男女得依法组成家庭及收养子女”;原“死刑应予废止”,经整合改为“应逐步废止死刑”。
“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认为,同性恋平权保障已渐为世界各国家或地区所承认,为了维护同性恋者人权,人民有依其自由意志结婚与组织家庭的权利。“总统府”强调“人人享有生命权及生命自主权,不容任意侵犯,死刑应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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