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能忍受邻居连日指桑骂槐,昨日(11-26),家住汉阳鹦鹉小路某单位宿舍的刘先生特咨询律师,是否可以告邻居侵犯姓名权。 刘先生今年35岁,小名叫“钢钢”,和隔壁的黄女士做了4年邻居,关系一直很好。 因房子小,又是平房,地势低,今年7月的一场大雨使刘先生一家成了“泽国”。无奈,10月底刘先生将地面垫高,并挨着黄女士家挖了一条水沟。 这可惹恼了黄女士,她以事前没通知和影响美观为由和刘先生大吵。刘老实,吵不赢。后来双方发生摩擦,刘先生总是“吃亏”。 说来也巧,黄女士有个7岁的儿子,读一年级,小名也叫“钢钢”。刘先生说,这件事后,他经常听到黄女士大声骂自己的儿子“钢钢,你这个蠢货”,很刺耳。 有一次,黄女士和儿子在路边玩,见刘先生过来,黄忙大声叫儿子:“钢钢,叫妈妈!”刘先生气愤上前质问,黄说,是在和儿子说话。 武汉易黄李张律师所的张曙光认为,从某种角度说,黄女士是有权利叫某人的名字的,这并不违法,侵犯刘的姓名权也谈不上,但如果她的行为带有明显的指向性,即对刘先生进行了人身攻击就是侵犯了刘的名誉权。 但张律师同时指出,一旦刘先生要起诉对方,必须要有充分证据,如有旁人作证和录音。(武汉晨报 记者 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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