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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中的职工权益保护成为工会关注的焦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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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5日20:29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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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赵晓辉)正在此间召开的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如何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
“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劳动关系争议已经成为工会工作的一大重点,”上海市总工会主席吴申耀说。
中国很多国有企业存在人员过多、效率低下的弊病。当前,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为了减员增效,一部分职工下岗分流,不可避免地损害到一些职工的利益。对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保障这部分职工的生活和就业问题。
然而,在很多地方,这些政策未能得到很好地落实,国企职工劳动关系纠纷案见增,上访事件时有发生。如何理顺关系,维护这些职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重点。
有100多万职工的辽宁省鞍山市,已经有14万职工在国有企业改制中下岗,处于失业状态。这个老工业基地还有大量国有企业面临着转轨改制的问题,某些企业甚至面临破产。这些企业的工人将面对追讨拖欠工资的难题,以及下岗分流后的生计困难。
国家政策规定,国有企业破产后,资产变现的资金应该首先补偿职工拖欠工资并对下岗职工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为此,鞍山市总工会对企业采取了国有资产保全措施——以净资产折成股份来支付工人拖欠工资,职工共同拥有企业。这样,消除了企业债务,也吸引了外来投资。
自2001年以来,鞍山市总工会用这种办法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为80多家企业的10万多名职工讨回了9亿多元的资金。而这些本来面临失业危险的职工也能继续他们的工作。
上海市总工会所作的2002年上海职工状况调查显示,近年来,劳动争议案逐年增多。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因分流人员和经济补偿政策多变引发了群体性矛盾,此类争议案约占总量的26%。为此,上海市总工会出面调解,向企业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使企业纠正过错,职工权益得到维护。
“大部分此类劳动争议,工会出面后都能得到妥善解决,”吴申耀说。
中国工会十四大代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瑞祥表示,有关部门要把改革的力度和职工承受强度统一起来,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而各级工会组织要起到监督作用,对那些不符合政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予以纠正。(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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