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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通过医事人员赴大陆执业许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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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5日15:55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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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1月25日电 台湾“陆委会”25日举行委员会议,讨论通过“行政院”交议的“台湾地区医事人员赴大陆地区执业许可办法草案”,开放并规范台湾医事人员的整体医事人力管理。这项许可办法将报请“行政院”核定后,由“卫生署”发布实施。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陆委会”指出,这项许可办法的重点,在于明确规范台湾医事人员申请赴大陆地区执业的程序规定,并明订医事人员申请赴大陆地区执业申请,不予许可及撤销或废止许可的情形。
此外,这项办法通过前,已赴大陆地区执业者,将予以补申请许可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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