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伪刻印章、假冒支票,就套得人民币1399.9万元。昨日,市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引来上百人前来旁听。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伪刻印章 2001年11月,刘治武以高息为诱饵,将大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600万资金,引存至深圳发展银行重庆江北支行。 2001年11月中旬,大唐公司在该银行开户时,刘趁经办人不备,盗取该公司印鉴片一张,交给石昌应,石再交与彭吉成,并叫彭按印鉴片上的印文,伪刻大唐公司印章。 彭伪刻了大唐公司的公章,及“冯浩”的私章后,在石的授意下,持二印章到深圳发展银行江北支行,购买大唐公司支票,以转帐方式将该公司存款599.9万元,划转至彭所在的鹏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之后,石又以同样方式,从鹏程公司,划转存款560万元至自己所在的的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骗取高额资金后,3人将钱财用于支付高息,归还欠款,购买车辆及公司费用,尝尽甜头后,继续疯狂作案。 假冒支票 2001年3月21日,渝埔友联实业公司到南坪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合作社职员黄惠庆,利用该公司将印鉴章交其预留之机,将章偷盖在事前准备好的空白现金支票上,交给石。 石指使他人填写该支票,并将该公司600万元的存款,转划至其所在的皇金实业有限公司。 2001年4月29日,黄再次利用职务之便,将燕兴重庆公司预留的印鉴片复印后,交给石。由石伪刻印章、购买支票,将该公司200万元存款,划转至其所在公司。 互相推诿 昨天上午,石昌应、彭吉成、黄惠庆、刘治武4名被告,被法警押到被告席上后,神情沮丧。石昌应更是黯然泪下。审判长在核实4人住址、工作单位等情况时,他们显得神情恍惚,几次听错、听漏。 庭上,4人还互相推诿责任,石昌应在庭上异常激动,对公诉机关的问题,避而不答,或离题千里,多次被审判长打断。 本报记者 邓雪 实习生 邓余 董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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