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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磐石法院对“问题干警”实行不信任弹劾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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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7日14:16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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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7日电 法官、法警和工作人员在道德操守、审判活动和执法行为上出现问题,将受到不信任弹劾。据法制日报报道,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自6日起正式实施对干警不信任弹劾制。
据磐石市法院介绍,该院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干警都将接受不信任弹劾:不能较好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决议,推诿扯皮,影响全局工作的;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投诉举报的;执法不公,办案不廉,问题表现明显,合理怀疑难以排出的;工作不负责任,对待群众生、冷、硬、横、推,群众反映较大的;违反财经管理制度,乱收费、私设小金库,挪用诉讼费、执行费的;泄露审判机密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素质能力低下的;中层干部对本部门领导不力,干警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
据了解,对干警不信任弹劾工作,由该院设立的专门机构院弹劾委员会负责实施。
对不信任干警,根据不同情况情节和有关规定,将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实施执法监督考察、调离审判岗位、降免职务和辞退处理。弹劾中如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梁国栋、郭春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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