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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户籍新措施让“新市民”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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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8日10:18 东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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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哈尔滨10月27日电自 9月1日至今,哈尔滨市公安局百条便民措施已施行一个多月了,已有一些人受益于其中的户籍管理方面的便民措施,成了哈尔滨的“新市民”。他们何以能在短时间内落户?便民措施简化了哪些手续、放宽了哪些限制?记者决定走进他们中间看一看———
子投父母:从两个月到3天
1986年,户籍不在哈尔滨的夏淑凤和哈尔滨小伙结婚后生下儿子张伟进,张伟进的户口没能落在哈尔滨。夏淑凤的丈夫有残疾,因此在便民措施推出后,夏淑凤替已经17岁的儿子提出落户申请。经调查研究,10月21日,在他们提出申请的当天,一切落户手续全部办完。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他们这种情况,在政策调整前,要经派出所、分局和市局审批,大约需要一两个月办完;而便民政策出台后,只要符合规定,在分局就可审批,3个工作日基本可办完。
丈夫投妻:高门槛降低
37岁的张志生是肇东人。21日,他来到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要求办理落户,投靠在哈居住的妻子张秀云。据南岗分局户政科有关人士介绍,两人都是无业人员,年龄和婚姻时间等基本符合政策调整后的要求,因此已把他们的材料送到有关部门,估计28日就能批下来。而如果没有便民措施简化手续,这约需一个月时间。
父母投子:“不可能”变“可以”
70岁的潘深根老人是佳木斯人,有3个孩子,其中两个在我市居住,老人日前提出了落户申请。对老人这种情况,以前有“就低不就高”的限制,即若有子女分别在哈尔滨和阿城,则应随在阿城的子女;现在政策调整,取消了这方面的限制,没有工作或有退休证的老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靠子女了。
便民措施出台,2000余人成为哈尔滨新市民,法律在人性化管理上迈出可喜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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