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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海南省欠薪案件150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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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9:37 海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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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28日讯 (记者 姚莉莉)“欠薪案件近年来居高不下,我省应尽快建立欠薪预警制度,加强事前监控力度。”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刘良平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共接到投诉案件225起,其中拖欠工资案件约占七成,达150多起,也就是说,几乎每一天半就有一起欠薪案件发生。
刘良平告诉记者,《劳动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对工资方面设定的条款却很不完善。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律法规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处罚太轻,一般只是要求企业整改,稍严重的也只是罚一点拖欠工资的补偿金而已。
另外,在处理欠薪案件时,现行法律的强制执行程度没有体现从快从优特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若企业发生拖欠职工工资行为,人事劳动部门对其发出行政处罚要求整改。整改期限为60天,如果对方不执行,人事劳动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些老板打“时间差”,在60天内转移资金,等到法院强制执行时已无可代执行资产。
这些法律问题,给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欠薪案件带来一定难度。为此,刘良平呼吁,应尽早制定欠薪预警制度,在事前监控上多做文章。他认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进行信用登记,监控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立即列入预警监控的“黑名单”,进入预警监控期,被劳动部门实施重点监控。
刘良平说,一些企业刚开始发生欠薪行为时,职工并不及时投诉,最后等到企业人去楼空时,被欠薪者才如梦初醒。他建议,一旦所在企业欠薪,职工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千要不要闷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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