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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认为肯德基应对在店内摔伤的儿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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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6日08:15 东北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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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9月16日电 儿童接连在肯德基摔伤、而肯德基均称自己没有责任一事,引起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对此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肯德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哈市信诚律师事务所陶增田律师认为,家长和肯德基对孩子都有监护的义务和责任,孩子在肯德基内摔伤,肯德基应负主要责任。
陶律师说,肯德基店内既然设置了儿童娱乐设施,就必须保证孩子使用设施的安全,应该设专人对游乐设施和孩子进行看护。家长对孩子有监护的义务,肯德基同样对其店内设施和使用的安全有监护义务,因此主要责任应当是肯德基。另外,家长和孩子都是肯德基的消费者,肯德基不仅有义务让孩子在店内吃好、玩好,同样有义务让家长享受同等的服务。家长将全部精力都放在了照顾孩子上,就无法安心用餐,肯德基这是把自己应尽的服务转嫁给家长,因此要求家长进入娱乐区内看护的做法本身就缺乏合理性。商家利用娱乐设施吸引顾客,就应该设专人负责管理设施。因此,肯德基于理、于法都要负主要责任。
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惠民认为,肯德基不能借店堂告示推卸责任,因为店堂内设置的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刘律师认为,经营者提供相应的服务设施,就应当保证其提供设施的安全性。栅栏过矮,且设在游乐园内,而其上又未加注任何警示标识,给家长和孩子的感觉是它不是防护设施,而是作为一种游乐设施,从而让家长误认为它是安全的,6岁孩子可以攀爬,这应是经营者设置设施时应当预见的。商家在店堂告示中虽提出了“家长务必进入看护”,但游乐园空间太小,并未给家长提供游乐园内可停留的空间,商家借告示摆脱责任,理由不足。况且饭店内的告示属内部公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它只有和消费者达成协议,才能对双方实施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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