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曹英)一只八哥在长达3个月的时间里天天辱骂与主人同住一楼的邻居,忍无可忍的邻居为捍卫自己的名誉权和姓名权对鸟主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东城法院已受理这起离奇案件。 原告李某某诉称,被告素以养鸟为爱好,饲养了一只会学人话的八哥。这只八哥从今年6月下旬起,被挂在离原告家门不远处,天天对李某某进行辱骂。因原告的名字叫“李某某”,这只鸟天天叫“李某坏!李某坏!李某坏!你坏!” 原告认为,鸟本身不会骂人,它只是骂人的工具,被告的鸟骂人是人教会的。作为鸟的饲养者和直接管理者,被告负有侵害他人权利的直接的民事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对其侵权行为公开道歉,并在其所住楼门口张贴道歉书以消除影响,同时赔偿原告名誉权、姓名权损失1000元及精神抚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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