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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劳教所立下军令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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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2日17:41 京报网-北京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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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干警将接受“十不准”规范要求
本报讯(记者光炜 通讯员王海涛)昨天,北京市各劳教所纷纷立下军令状:今后所属干警将“十不准”,所管今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凡发现干警有违反这一规定的,群众及劳教人员家属均有权以任何方式予以举报。市劳教局制定的《干警职工十不准》的主要内容是:不准殴打或者纵容、默许他人殴打劳教人员;不准为劳教人员购买、传递违禁品,不准向劳教人员及其家属传递影响所内安全稳定的各种信息;不准利用劳教人员提供劳务谋取私利;不准索要、收受、侵占劳教人员及其亲属财物;不准将管理劳教人员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不准参与赌博;不准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准着警服在经营性场所饮酒;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不准违反枪支、警械具管理使用规定。
据市劳教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违反禁令的干警和职工,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辞退或开除。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从即日起,首都劳教系统从局长到基层劳教所干警职工,都将层层签订《承诺书》。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及劳教人员家属对干警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积极监督,凡发现干警有违反“十不准”的,均有权以任何方式予以举报。市劳教局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为:83501851,也可登录北京市劳教局的网站www.bjlj.gov.cn,发送电子邮件或留言。
此外,全市劳教所所长们还与市劳教局局长签订了《2003年所管安全目标责任书》,立下了今年保持所管秩序稳定、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军令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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