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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联盟将改名“塞尔维亚和黑山” 只待议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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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8日20:17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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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贝尔格莱德1月18日电 记者刘志海、谢戎彬报道:南斯拉夫联盟宪法委员会1月17日经过12小时的紧张工作,终于完成一项重要日程,通过了“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和“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执行法。
《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草案于2002年12月6日由南联盟宪章起草委员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是指导南联盟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未来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将交由该两个共和国和联邦议会最终批准,一俟议会通过,南联盟就正式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
南斯拉夫联邦共和国1991年解体后,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前南联邦共和国于1992年4月组成了目前的南联盟。近年来,黑山共和国一直谋求独立,遭到南联盟和国际社会反对。2001年10月以来,塞尔维亚和黑山领导人多次就两个共和国未来关系举行谈判,在欧盟大力斡旋下,双方终于在2002年3月14日达成协议,商定将“南斯拉夫联盟”改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来源:人民网 200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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