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大出血而死谁之过?
2002年7月19日08:57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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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各执一词准备“法律途径解决”
东台市唐洋镇一产妇因产后大出血死在产床上,死者家属与院方对此各有说辞,责任难以归咎。7月15日,本报记者接到新闻报料后,前往死者家乡东台市唐洋镇乐园村采访。
生产后:产妇死于大出血
死者周克梅的丈夫梅德平向记者讲述了其妻不幸辞世的经过。7月6日凌晨,周克梅出现临产迹象,梅德平迅速将她送到唐洋镇卫生院。4时20分办理住院手续,进行了分娩前检查,一切正常,等待分娩。9时左右,产妇疼痛不堪,要求剖腹产。对此,医生、护士未予理睬,而采用腹部人工推压、下部内吸的办法,把女婴取出。产后,周克梅已经昏迷,出血不止,该院业务院长和主治医生等人会诊,采取急救措施,但一时查不出病因,只好向三仓、新街、东台、南通等地求医求药。等支援到时,产妇已休克多时,血压降到零。产妇后虽被做了产后子宫切除,但出血还是没有止住,遂于20时30分死亡。
交涉中:家属医院各执一词
为讨个说法,痛失爱妻的梅德平和家属与唐洋镇卫生院经过几次艰难的交涉,都无果而归。对此,死者的婆婆说,我媳妇生产前肚子大,年龄又大,我们要医院剖腹产,可医院没有这样做,怪医院。唐洋卫生院业务院长蔡九才说,周克梅产前腹围90厘米,可以顺产,假如剖腹产,出现流血不止,医院就违反了医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我们要承担的不仅是医疗事故责任,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蔡院长介绍说,分娩后大出血,这是每一家医院都会遇到的正常情况,按产妇大出血处理原则抢救产妇,应该起到效果。当时外科主治医师检查后诊断为子宫收缩乏力。医生采取措施止血,未能成功,最终决定给产妇做子宫切除手术。但之后产妇病情进一步恶化。该做的我们都做了,因此,我们对这个病人没有任何过错。
死者家属却称,我们请教了盐城大医院的专家,按常规,在子宫出血不止的情况下应立即想到的是切除子宫,可唐洋医院为什么想不到。
最后,唐洋卫生院居院长恳切地说:“虽我院无过错,但产妇确实死在我们医院,这个家庭又有这么大的负担,我们出于无过错赔偿和人道主义援助,给家属3万元左右,如果家属坚持要十几万,那差距太大,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卫生局:正在查无可奉告
记者随后采访了东台市卫生局。该局人秘股徐晖股长听说记者来意后,称要去找该局分管局长商量。约15分钟后,徐晖股长给记者回话说:“对不起,你们如果是帮助我们解决事情或者是上级部门来检查的,我们肯定会把事情的详情汇报给你们,可你们是报社的,那我们只能说,事情正在调查处理之中,无可奉告。”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死者家属与院方在交涉过程中,有数十名警察和治安人员到场“维持秩序”。
记者发稿时,死者家属告诉记者:“事故已发生多日,院方还没给我们一个说法,现在我们做好起诉前的一切准备,将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成权 汪寿阳 仲华山 何扣富)
《江南时报》 (2002年07月19日第十版)(责任编辑: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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