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殷水泉)夫妻离婚后,双方均可探视自己的亲生儿子。这是婚姻法的规定,而河源市1名农妇只因丈夫前妻上门探视儿子,就迁怒于丈夫,竟将丈夫毒死。昨天上午,河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此案,被告人周运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周运芳,女,41岁,连平县元善镇农民。据法庭查实,周运芳与冯某于1993年结婚后,因冯某的前妻常来探望归冯某抚养的儿子,而冯某也经常资助归前妻抚养的女儿,引起周运芳的怀疑,认为冯某与前妻藕断丝连,与冯某矛盾激化,周遂产生毒死冯某的念头。2002年10月8日上午10许,周运芳乘家里无人之机,用剧毒鼠药放入冯某已切好的猪肉中,中午冯某用猪肉煲粥,致使冯食后中毒死亡。同年10月15日,周运芳被连平公机关抓获。
河源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周因家庭纠纷毒杀丈夫,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是夫妻关系恶化而发生,周罪不至死,遂判决其死刑缓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