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每月贪污公款多达5000元 年仅20岁自毁前程
2002年6月14日00:54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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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铁岭消息(王守志 特派铁岭记者 赵天乙) 一名年仅20岁的年轻女子,在参加工作的两年时间内,利用职务之便利,贪污公款5.5万余元,并全部用于吃喝玩乐。记者昨日从铁岭市银州区检察院获悉,这名平均每月贪污公款多达5000余元的女子已被批捕。
据了解,王某2000年2月在铁岭市某机关财务科任出纳员兼收款员、报账员。仅仅上班一个月,在向财会人员报账时,就隐瞒下400元钱。第一次贪污就得到甜头,王某胆子也就越来越大。起初,王某只是偶尔与同学、朋友吃吃酒店,唱唱卡拉OK,2001年7月开始,王某贪污公款越来越频繁,数额也越来越大。有了钱以后,王某生活极其奢侈。为了方便与朋友联系,王某先后换过三部手机,用手机聊天一聊就是个把小时,话费多少也不在乎。为了找同学、朋友吃饭,每天打车的车费就多达几十元,吃饭时少则六七人,多则十几人;有时,一个饭店没玩够,就换个饭店再吃再玩,通宵达旦。仅一年的时间里,王某就贪污挥霍公款4.7万余元,平均每月多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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