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主要官员
2002年6月24日11:2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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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2年6月21日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主要官员,同时免去一批现任主要官员的职务。任免情况如下:
任命:曾荫权为政务司司长;
梁锦松为财政司司长;
梁爱诗为律政司司长;
唐英年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孙明扬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李国章为教育统筹局局长;
杨永强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王永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何志平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叶刘淑仪为保安局局长;
叶澍堃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廖秀冬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马时亨为财政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林瑞麟为政制事务局局长;
曾荫培为警务处处长;
李少光为廉政专员;
陈彦达为审计署署长;
黄鸿超为海关关长;
黎栋国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免去:周德熙的工商局局长职务;
林焕光的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淑仪的经济局局长职务;
罗范椒芬的教育统筹局局长职务;
任关佩英的环境食物局局长职务;
俞宗怡的库务局局长职务;
黄星华的房屋局局长职务;
尤曾家丽的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职务;
曾俊华的规划地政局局长职务;
吴荣奎的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承仕的工务局局长职务;
黎年的廉政专员职务;
李少光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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