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毒社区”社会化工程 焦作禁毒实行市县长负责制
2002年7月2日09:08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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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委副书记、市长毛超峰与所辖六县(市)四区的县(市)长、区长们签订了《禁毒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禁毒工作市长、县(区)长负责制。这是该市在强力推进“无毒社区”社会化工程中出台的一项重大举措。
这项措施规定,该市市长、县(区)长是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每新滋生一名吸毒人员,对所在县(市)区罚款5000元;新增吸毒人员5人以上的,除罚款外,其所在县(市)区党政领导要到上一级党委作出检讨;新滋生吸毒人员在10人以上的,除罚款外,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达到无贩毒、无植毒、无制毒、无吸毒“无毒社区”创建标准的,所在县(市)区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
为确保禁毒措施的落实,焦作警方开展了大规模的扫毒行动,对抓获的吸贩毒人员逐人登记、建立台账,同时落实了帮教措施。
(振水 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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