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劫财杀人碎尸犯罪嫌疑人曾因抢劫入狱5年
2002年7月30日11:51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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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唐洁 通讯员孔献之)一名穷凶极恶的外地无业人员因见事主家里有保险柜,顿生抢劫歹意,持刀致人死命后将事主肢解、毁容,其状惨不忍睹。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2月6日下午,30岁的无业人员姜俊从暂住处来到同坊6号某室熟人叶某处看影碟。他看到靠墙有一个保险柜,认为柜里一定有许多钱,便于当天下午5时许再次来到该室伺机作案,恰好见事主叶某正在里屋睡觉,他便溜进厨房里偷偷拿出一把尖刀,进入卧室,用刀逼叶某说出保险柜的密码。叶某惊醒后拒不说出密码并奋力反抗,姜用刀刺破叶的胸部,致其死亡。随即,姜打开保险柜,劫取了柜中现金1300余元。为毁尸灭迹,姜清洗现场后,用菜刀将叶的尸体从颈部、双臂、胸部、大腿上部、膝盖等部位肢解为10余块,将叶的头颅放进微波炉烘烤毁容。
次日凌晨,姜把叶的头颅与一只手的前半端,抛弃在罗湖区草埔村附近的深圳河里。8日凌晨,姜把事主剩余的尸块装入旅行箱、背袋,拿到福田区福强路云顶翠峰西南的荒地,倒上“天那水”焚烧后,逃回暂住处,于2月10日被警方抓获。
经查,姜是黑龙江兰西县人,曾在1992年因犯抢劫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数年后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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