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与女友分手 一男警用性爱照片恐吓(多图)
2002年7月27日12:09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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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香港消息 一对在警校同期受训时谱出恋曲的情侣,分手后竟因财失义,男警涉嫌向女警的父亲放高利贷3万港元。当他知道女警与另一男子同居后,穷追女警父亲还钱,更恐吓要将他与女警做爱的照片公开,并扬言要对女警一家不利。该男警员因此被捕,被控以放高利贷及刑事恐吓罪。
被告是26岁的警员刘子龙,驻守旺角警署,已被停职。他被控于2000年3月放出高利贷3万港元予女警曹慧珊的父亲曹绍荣;另被控于同年7月恐吓曹绍荣,表示要伤害曹绍荣的儿子。案件前天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
据控方透露,被告与女警曹慧珊于1998年4月相识后,分别各自申请加入警队并获取录,两人于1999年2月完成训练课程后,开始交往成为恋人。曹于1999年7月曾向警察储蓄互助社贷款4万港元,然后转借被告。
前年3月,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当时曹父的住宅正在装修,希望女儿支付部分装修费,但曹女指被告欠债未还,无力支付装修费。曹父遂相约被告到一间酒家会面追债,被告表示暂时无力还债,但愿意安排曹父向财务公司贷款3万港元。曹父答应以年息72厘向男警借3万元,分15期,每月还款3000港元,即合共要还4·5万港元。
前年7月,被告与曹女交恶,被告多次打电话骚扰曹父,要求曹父一笔过清还欠款,更警告曹父若不即时还债,将会公开他与曹女的做爱照片、陷害曹女的弟弟入狱,更表示会对曹父不利。曹父于同年10月报警。
女警曹慧珊前天在法庭作证时表示,不知道被告曾否偷拍与她做爱的照片,只表示被告经常向她借钱,又经常拖欠债务,每次都要她开口要求才还钱。她又表示,直至父亲报警,才知道父亲曾遭被告恐吓。
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中。 警员刘子龙被控以放高利贷及刑事恐吓罪。
已嫁为人妇的女警曹慧珊前天与丈夫携手到法院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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