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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培养费 今起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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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21日03:25 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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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以来收取的将退还 晨报讯(记者 廖厚才)今起,自费留学不必再交“培养费”。
市教委出国留学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天说,教育部近日已就简化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审批手续发出通知,遵照该文件,北京地区沿袭了10多年的收取“培养费”制度正式终止。从今天起,不管您的服务期是否届满,在办理自费留学时,都不用再交纳数目可观的“培养费”了。
根据教育部文件,各地及各高校应将自2002年11月1日以来收取的“自费留学高等教育培养费”退还当事人或其委托的合法代理人。
1990年,我国开始实行“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的制度,规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服务年限分别为5年、3年、2年,服务期未满申请自费留学,须向高校或市教委交纳数千元至2万元的“培养费”。近年来,北京每年约有4000人自费出国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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