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地着手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8月7日06:5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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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八月六日电(记者曾利明)记者从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目前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抓紧修订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中国第一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今年九月一日开始施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强调为:保持法制的统一,对地方法规中与国家法律不一致的规定,应当做出修订,这对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张维庆说,由于中国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国家立法只能就计划生育的大政方针、基本制度、基本生育政策和管理制度、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出原则规定,具体管理与服务制度则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做出规定。
他强调,地方计划生育法规为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仍然要发挥重要作用。
据知,北京市已经基本完成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稿),正在积极争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与此同时,《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的起草工作,也在紧张进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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