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整治“网吧”
2002年7月24日12:4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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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7月24日电 江苏省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江苏省文化厅市场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治理将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严肃查处违规经营者,并对这些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接入服务、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审批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在专项治理期间,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不得审核批准现有“网吧”增加或更新设备。
治理整顿结束后,从9月1日起,江苏省将对取得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批准文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准营证》、省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营业执照》的“网吧”进行重新审核登记。
按照文化部规定,江苏省对各地“网吧”的开办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南京市区每个“网吧”计算机设备总数不得少于60台,其他地区不得少于30台,每台占地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不得在中小学校周边直线距离200米内开设“网吧”。凡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开办条件核准文件;经整改在10月1日前仍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将一律不发给开办条件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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