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工商银行职员挪用公款1400万被判15年
2002年9月5日23:11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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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郑州九月五日电(赵伟涛胡珂)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乔家门支行行长助理兼郑汴路分理处主任王文杰挪用公款一千四百一十八万元人民币一案,近日经郑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后,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据了解,法院审理查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六月间,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乔家门支行郑汴路分理处主任的王文杰,先后以分理处名义向客户、李某、长城公司、平顶山中原公司郑州批发中心等借款,后以个人名义借给一些私营企业和自己使用,共计一千四百一十八万元人民币,至今尚有一千零六十一万元未能归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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