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合肥市将从9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这是合肥市首次以市政府令的形式“禁白”。此前,北京、上海、南京、郑州、武汉等地已经以政府令的形式“禁白”。 根据合肥市政府第95号令,食品加工企业生产中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为食品包装容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销售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为包装容器的食品的,由工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至1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合肥市已于2001年8月31日和9月30日先后禁止了批发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并在机场、火车站等窗口单位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取得了一定成效。尽管如此,目前合肥市日消耗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仍在20万只左右。 (实习生 刘魁 本报记者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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