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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增强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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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08日15:14 山西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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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的规定,以及《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规定,省政府法制办近期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全面展开。
按照部署,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辅导教师、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和省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各市地政府法制办负责市直各部门和所辖区域内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省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为了组织好这次培训,省政府法制办建立了考试题库,印制了统一的试卷,并聘请省人大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大学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具有教学和实践经验的领导、教授和法官向学员讲授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截至9月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辅导教师已培训完毕,共培训辅导教师124人;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已有两期结业,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骨干318人。
目前,各市地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全部部署完毕,并展开了培训。省直垂直管理部门的培训工作正在部署之中。预计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本报通讯员)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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