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安装电梯不合要求造成5死1伤的重大事故,昨日,两名事故责任人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转自搜狐 去年5月8日,在郑州市某小区1号楼工地上,南通市雪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拆装资质备案手续,便私自组织人员安装了一部施工电梯。电梯安装完毕后,机械队长陶银来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在没有向检测单位报检的情况下,这部电梯便投入使用。尽管雪岸公司也接到有关方面要求报检的通知,但未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前,电梯一直没有停止使用。没多久,安装方的侥幸心理便造成恶果:当年6月28日,电梯在使用过程中突然坠落,造成5人死亡1人轻伤,经济损失约86万元。经鉴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电梯存在着上限位挡板安装错位、上极限挡板没有安装等严重事故隐患。 转自搜狐 作为电梯安装主要负责人的陶银来,违反规定,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管理失职;1号楼工长冒华因对整改指令执行不力,负直接领导责任。二人被提起公诉。金水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两人身为建筑企业职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两人认罪态度好而被酌情从轻处罚。 转自搜狐 (记者 刘静)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