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杀人亲戚 遭到法律追究
2002年7月19日08:57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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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包庇杀人的亲属逃避法律的制裁,结果自己也受到法律的追究。日前,江苏省海门市三和镇创业村黄玉珍、宋成兴夫妇被江苏通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1年年底,黄玉珍的弟弟黄平在通州市华桥宾馆实施了抢劫杀人的犯罪行为后,驾驶被害人邢国进的大阳90摩托车开至海门市三河镇创业村六组姐姐黄玉珍家中,与姐姐和姐夫宋成兴见面后,告诉两人自己刚杀了人,同时将劫来的摩托车上的工具箱和牌照拆下放在屋内,并将劫来的小黑包及头盔一起交给黄玉珍夫妇。黄玉珍夫妇不是规劝黄平到司法机关投案自首,而是产生了包庇他逃避法律制裁的念头。待黄平驾驶摩托车离去后,黄、宋为了保护黄平,怕有关物证暴露,将牌照埋在家西边的河岸上,将头盔和工具箱藏于宋成兴父亲的羊棚内,将小黑包及包内有关物品烧毁。通州市公安局在侦查黄平杀人案件过程中,两次找到黄玉珍、宋成兰夫妇核查有关情况,但两人拒不提供真实情况,故意隐瞒事实。2002年6月10日,通州市公安局在搜查二人家及有关场所时,搜出头盔、工具箱及美元等物品。( 罗璐 何燕华 樊莉辉)
《江南时报》 (2002年07月19日第十版)(责任编辑: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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