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杭州某旅行社拖欠黄先生等4名导游的10万元钱,却迟迟不肯归还。
近日,黄先生等4人将自己所在的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将于7月9日举行庭审。知情者说,还有同样遭遇的十多名导游也在观望,如果原告导游胜诉的话,他们同样会将自家旅行社告上法庭。
先付钱后带团
黄先生,一位有10年工作经验的老导游。
2001年,他与杭州某旅行社的入境旅游部签订了用工合同,为期两年。此间,几乎每一次带团,他都要为旅行社垫付团款,但每次,旅行社都不肯全部还款。
黄先生告诉记者:在正常情况下,旅行社在发团前会先把一部分团费汇给旅游目的地旅行社,另一部分团费则以现金让导游带去给对方。
旅行社间竞争呈白热化,导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入境旅游部为了能有足够的周转资金,往往让导游垫付现金部分,甚至全部垫付,回来之后再凭发票报销。
导游为了能带团,不得不哑巴吃黄连,接受这一冒险条件———黄先生说,旅行社每次都只把欠款还清一部分。近两年来,旅行社共欠了黄先生3万元垫付团费。加上黄先生另3名同事,4人共被拖欠近10万元。
黄先生告诉记者,垫费情况大都出现在接待入境华人旅游团,此种团队的导游无需太强的专业技能,而且,小费和回扣相对国内旅游团多。
黄先生等导游,就是依靠小费和回扣在度日。
总经理避而不见
2003年1月,黄先生等人先是向入境旅游部要钱,开始说等一等,之后又说SARS后经济紧张,无钱可还。接着,他们又多次找总社,但是,总经理每次都避而不见,他的秘书告诉还黄先生说,要钱就去向组团中心要,总社不可能为入境旅游部还债,因为它已被承包出去了。
近半年的讨债之路,至今无果。
记者拨通了该旅行社总社总经理的电话,他只说了一句“无可奉告”。
导游都在观望
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存在此类纠纷并不偶然。长期以来,经营国内游的旅行社审批权没有放开,旅行社内部层层转包现象,因此很普遍。
以黄先生为例:与黄先生签订用工合同的是杭州某旅行社的入境旅游部,入境旅游部的上级部门是该旅行社的组团中心。最后一级,才是旅行社总社,它才有营业执照,具备法人资格。
业内人士透露,类似层层转包导致的债务纠葛,浙江有不少。
知情人士则告诉记者,导游告老板,勇气可嘉,在杭州,有类似困境的导游很多,他们正在热切观望此案的发展。因为,旅行社欠他们的债,更多。
最近,浙江省对经营国内游的旅行社的审批完全放开了。这也意味着,那些原依附于大旅行社的承包商,将可以名正言顺地开自己的旅行社。
对于黄先生等来说,自己的“历史旧债”,也必须尽快解决,一旦人去楼空,就难办了。
律师“不可思议”
黄先生的律师,浙江银泰律师事务所的胡律师说,刚接到这个案件时,他感觉很“不可思议”。
“听上去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但,为什么会拖如此之久呢?据我了解,一个原因是旅行社内部经营关系没有理顺。另一个原因,则是该旅行社总社的法律意识淡薄。”□时报记者 屠千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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