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良肖通讯员鲁文) 昨日获悉,因在执法时滥用职权、粗暴执法,致使个体车主陈某自杀身亡,随州曾都区执法人员杨某、郝某被清出执法队伍,有关责任人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转自搜狐 5月9日晨6时许,个体车主陈明国服毒身亡。经查,4月7日下午,陈明国开着自己刚买的一辆旧货车经过何店镇,车被何店交管站扣留。经交涉,陈交了1到3月的养路费和半年的管理费共1950元。次日下午2时许,陈将车开回洛阳镇,洛阳交管站执法人员杨某、郝某等人也向他索要养路费和管理费。陈解释说,这些费已交给何店交管站了,并出示了收费票据。但杨某、郝某不予理睬,在未向站长汇报的情况下,将该车扣留,致使车主陈某事后想不开服毒身亡。 转自搜狐 6月5日,有关部门下达处理决定,决定给予杨某留党察看1年和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郝某行政降级处分,并将两人清出执法队伍。同时决定,给予在此事件中严重失职的该站站长杨某留党察看1年、撤销站长职务处分;给予分管交管规费征管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不严的随州市交通局曾都分局党委委员、综合科科长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