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六月十五日电 台北消息:台“桃园地检署”昨日侦结新航空难,认定塔台航管人员没有疏忽,空难原因为飞机跑错跑道,机长方志刚及副驾驶拉帝夫希诺业务过失致死刑责明确,但由于过失责任不重,均予缓起诉三年、停飞台湾一年;另一位副驾驶黄庆龙罪证不足,不予起诉。
新航空难由于没有告诉人,“检察官”江苑臻将缓起诉决定送台“高检署”再议,“高检署”若无异议,全案即确定。
编号SQ○○六新加坡航空班机,系二000年十月三十一日晚间十一点十八分,从桃园机场起飞前往美国洛杉矶,因误入跑道,起飞时撞上滑行道护栏及施工置放机具,飞机当场爆炸断裂,造成八十三人罹难、卅九人重伤、三十二人轻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