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故被单位解聘该怎么办
| |
| |
2002年12月1日09:44 华商报
| |
|
热线咨询:读者罗先生来电说,他是西安市长安区某乡镇企业招聘的员工,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8月,他被单位无故解聘,想询问应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问询:西安一律师事务所的车小岗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最有效的保障。发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首先应细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自己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等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在合同期限内没有以上过错而被无故解聘,用人单位的行为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律师提示:我国为了保证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对劳动纠纷实行“一裁两审制”,即一旦发生像罗先生这样的情况,首先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决议下达后,有一方不服的,还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的裁判使问题得到解决。实习记者文心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