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亚一些国家,牛被奉为神物,不仅可以在乡间小径上自由漫步,而且可以在机动车道上潇洒横行。并非牛“故意”无法无天,而是法律本身就是处处“护牛”的。 香港都市化程度很高,牛自然几近绝迹,狗却很多,虽很得宠,但要守的规矩挺多。只有在特定的时段,由主人牵着,爱犬们才能外出遛跑,“方便”也必须在指定地点,否则主人必须立即收拾干净。如有违反,狗的主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因此,清晨或夜晚,在行人较少的街道,常能见到一手牵着狗索、一手拿着清扫工具的“遛狗族”。而由于香港交通执法很严,连狗也跟着主人养成了绿灯走、红灯停的好习惯。一位友人说,就是狗一时脱索跑远也不必担心,因为它认红灯,不会因乱闯而被汽车轧死。据说,还闹过“经验较少”之狗因看到女士的红衣而不肯前行的笑话。 狗并没有“守法意识”,“认红灯”纯属条件反射行为。每当要横穿马路而红灯亮时,主人就拉紧绳索不准前行,反复多次,狗就记住了。狗也认红灯,其实是人严格守法的一种“副产品”。而在香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又仅仅是社会整体严格依法运转的一个小侧面,大到公司上市,小至公共场所禁烟,“法”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众多新近涉足的外国投资者,之所以对这个房价、人工很高的弹丸之地情有独钟,许多在这里建立了地区总部的跨国商业巨子,之所以至今不移情别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看中了香港健全的法制。 健全的法制,包含的内容其实很多,不单指那一整套被立法机构通过的法律条文和实施细则,还包括执法的公正、严明,全社会对法律的自觉接受及广大公众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古往今来,无法可依的现象固然存在,但更为普遍而严重的社会弊端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法不责众。因此,制订完整的法律体系不易,培养起严格执法的政风和自觉守法的民风,保证法律持久地畅行无阻更难。特别是公民守法的社会性习惯,绝非朝夕之功,往往需要经过几代人的艰苦积累。当今世界上,根本没有法律的地方很难找到,但拥有良好严格守法社会习惯的地方又有几多?香港,就是享有完整意义“法制健全”崇高声誉的少数地方之一,因此被视为难得的投资宝地。享有这份弥足珍贵的无形资产,真是港人的一大福气。 令人忧心的是,香港的法制肌体,正在受到“病毒”的侵害。极少数居心叵测之徒,对香港的顺利回归,对《基本法》的平稳落实,内心总是不自在,于是屡屡寻找事端,鼓动种种特殊的利益群体公然挑战法律、对抗法律,最为典型的就是所谓“争取居港权”活动。部分非法到港、逾期滞留者,本来已经犯了法,但他们不仅不即时返回内地,还不断地打着旗号游行示威,甚至状告执法机关。而在终审法院裁决败诉后,他们继续对抗,最近竟在闹事区“安营扎寨”搞起了什么“接力绝食”活动,坚持“法外施恩”的无理要求,更有人妄图强行冲击政府办公机构。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干扰了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而且严重损害了香港的国际形象。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他们的“抗法”行动,始终受到某种势力和极少数传媒的支持。很明显,3月31日,是这些非法滞留者离港的最后期限,一些人就是想挑战这一时点,树立毁法的先例,进而“举一反三”,逐步瓦解香港的法制体系,“推销”抗法的社会恶习。 健全的法制,是香港在国际社会的竞争之本;良好的守法习惯,是牵系全体港人命运的宝贵资产。为了香港的前途,为了广大港人的长远利益,绝不能听任抗法者胡闹,更不能开“抗法得益”的先例。倘若让一批非法滞留者用抗法手段取得合法的居港权,以“犯法”作为他们生活的“新起点”,那么香港必将出现无法无天的混乱局面。到那时,不要说狗认红灯了,恐怕连人、车也都会变成“色盲”的。(吴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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